四川省出台地震灾后重建支持措施
7月10日,四川省印发实施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
该意见根据省级管理权限,提出四川省支持灾区恢复重建政策措施,明确了部分国家出台政策的实施范围与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提出省、市(州)、县(市)三级财政建立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加大对灾区的转移支付,实施过渡期财力性补助政策,增加对灾区的投入;二是明确减免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印花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延期申报纳税、出口货物退税应急管理等具体标准、时限和程序;三是实施政府性收费减免政策,免收灾区证照类、管理类、服务类和其他四大类39个品种的收费;四是在投资和安排上实施统筹管理;五是整合省级现有的各项贴息资金,支持灾区恢复重建利用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六是明确重建期间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等措施;七是放宽工商登记等方面的市场准入,实施商标注册等扶持,免收工商规费等;八是在国家已出台的政策基础上,对就业、社保、救济等方面的政策,作了更具体的规定。
关键词:四川省 灾区 重建 政策 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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