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火钱”飞了!伪造存单挪用寺院750万,牙利吉信用社原主任被判五年半,9名责任人同被罚...
金融界1月13日消息 近日,甘肃省夏河县人民法院披露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原夏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牙利吉信用社主任白某某利用职务便利,6次伪造银行存单,吸收客户750万元资金不入账,并违规将该款项以个人名义借给他人使用。
据法院审理查明,阿木去乎寺院长期在牙利吉信用社办理存取款业务,因路途远,寺院办理存取款业务时,都是电话和白某某联系,由白某某来寺院将钱款取走或将钱款送至寺院,双方在各自的记录本上对存取款数额进行记录。
然而,白某某在2018年2月至2020年5月担任牙利吉信用社主任期间,将寺院存储的多笔钱款取走后未如实入账归其个人使用或借贷他人。为掩盖挪用事实,白某某多次用已经作废的储蓄存单加盖夏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牙利吉信用社印章及其本人印章伪造定期存单作为存款凭证提供给客户。
因了解到白某某调走,2020年10月15日,寺院管理人员便出具3张共计750万元的定期存单,来信用社核对账目。工作人员发现该3张单据系用已经作废的单据伪造而成,经业务系统核查,亦无此3张单据的存款信息。
法院认为,白利信在担任夏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牙利吉信用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505万元。
此外,甘南银保监分局对于该信用社及相关责任人的以上违规违法行为,也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夏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牙利吉信用社原主任白利信因违法挪用资金案件,甘南监管分局对夏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处以40万元罚款。
同时,对夏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柳彦飞、主任牟平安、时任监事长仲延林、时任理事长安忠礼、时任监事长李忠仁、时任牙利吉信用社主任尕藏刀吉,分别给予警告;对时任主任王永刚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副主任闫勇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对时任牙利吉信用社主任白利信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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