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石银罚决字〔2023〕19号、20号、21号)显示,邢台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其罚款50万元。
另外,时任邢台银行董事长张克星,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罚款1.75万元。
时任邢台银行运营部总经理李志红,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罚款1.75万元。
天眼查显示,邢台银行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为24.3亿元人民币。截至2022年9月末,该行合并口径下资产总额1391.42亿元,负债总额1311.9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1亿元。
关键词阅读:邢台银行


全部评论


机会情报
- 两大车企宣布2027年实现固态电池量产装车,千亿级别市场望迎来产业化向上拐点
- 任正非展望"AI+核聚变",终极能源革命重构全球产业格局
- 文创IP板块集体领涨,政策和资本双轮驱动产业升级新周期
- 半年累计融资超10亿,专家称商业航天正迎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
- 德国核聚变初创公司ProximaFusion获创纪录融资
- LABUBU爆火、泡泡玛特产能紧张,5000亿新兴市场展示“爆发力”
- 黄仁勋认为量子计算迎来拐点,AI推动量子计算发展!深挖量子计算机遇
- 重磅突破!黄仁勋宣布量子计算迎来历史拐点,全球科技巨头加速布局未来十年或迎百倍增长!
- 中国创新药爆发式增长:授权交易金额已达455亿美元,多个创新药品种迎来研发投入回报正循环!
- 我国将对汽车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助力我国汽车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