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9月,民生银行金融纠纷案一审胜诉: 获偿本金30.46亿元及相应利息
10月9日晚间,民生银行公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披露了该行北京分行1月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
具体来看,2023年1月19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中央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泛海控股”)及卢志强提起诉讼。
天眼查显示,武汉中央公司是武汉中心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99.5%;泛海控股为武汉中央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89.22%。据悉,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民生银行的第六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12%。上述被告的三家公司可谓均为泛海控股集团的“关联方”。同时,被告方卢志强除担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的董事长外,同时还是民生银行的副董事长。
根据公告,对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诉讼武汉中央公司一案判决主要内容为:
武汉中央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偿还贷款本金30.46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逾期罚息、复利;武汉中央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支付律师费。
对上述两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有权以武汉中央公司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泛海控股、卢志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泛海控股、卢志强清偿上述债务后,有权向武汉中央公司追偿。
根据判决,案件受理费1874.64万元,由武汉中央公司、泛海控股、卢志强负担1873.92万元(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由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负担7231.12元(已交纳)。保全费5000元,由武汉中央公司、泛海控股、卢志强负担(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谈及诉讼影响,民生银行称,本次公告涉及的诉讼进展不会对民生银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最新资料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末,民生银行资产总额76414.51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3857.78亿元,增幅 5.32%。业绩方面,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237.77 亿元,同比下降 8.61 亿元,降幅 3.49%;实现营业收入 715.39 亿元,同比下降 26.60 亿元,降幅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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