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核销不良贷款、违规审批同意股权质押等行为,景德镇农商银行被罚款200万元,时任行长被罚款14万元

1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景德镇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200万元。

其中,因部分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审批同意股权质押,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10万元。

于智德(时任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因对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审批同意股权质押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4万元,张德仁(时任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同时,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尽职、违规核销不良贷款,被罚款90万元。

相关责任人常文霞 [时任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兼任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山支行行长)]、黄辉(时任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副行长)、曹亮亮(时任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客户经理)均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责任编辑:栎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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