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雅安市商业银行被罚46.2万元

日前,据央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表,涉三项违规,雅安市商业银行被罚46.2万元,4名相关责任人被罚。

6.10-雅安市商业银行

6.10-雅安市商业银行

具体来看,雅安市商业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征信安全管理要求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警告并被罚款46.2万元。时任该行行长助理余某、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张某、首席风险官李某才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杨某淋均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1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雅安市商业银行成立于2008年9月,是在原雅安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改制而来,是雅安市首家地方性商业银行、市属国有金融企业,股份总数13.01亿股,注册资本13.01亿元。内设职能部门22个,下设管理支行9个,其中域外支行一个,为2017年11月在广元市设立的利州支行,截至2024年12月末,营业网点28个(含三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网点),在岗员工442人。

年报信息显示,截至2024年末,雅安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587.0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61%。业绩方面,该行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82亿元,同比增长10.47%;实现净利润3.95亿元,同比增长12.54%。

责任编辑:小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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