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炒股拼了!中国银行电脑员潜逃26年后自首,篡改数据侵吞公款51万

  金融界12月22日消息 今年5月,在外潜逃26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李某文投案自首。近期检察院起诉书的公布,案件细节付出水面,李某文侵吞公款50余万,竟然是为了炒股。

  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的韶关市浈江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李某文因涉嫌贪污罪已于6月11日被韶关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并于9月16日比被检察院依法逮捕。

  据悉,李某文出生于1967年,是中国银行韶关分行原熏风办事处的电脑维护员,1995年10月潜逃。同月,韶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李某文立案侦查。2021年5月22日,潜逃26年后,李某文主动投案自首。

  经检察院审理,1994年至1995年,被告人李某文利用能对银行数据进行修改的职务便利,伙同储蓄所人员沈某某、周某某,采取虚增存款金额的手段,侵吞银行公款51万元。事后,李某文将41万元用于炒股。

  根据被告人李某文的供述,1994年8月至9月,他先后两次在东堤北储蓄所电脑上篡改银行账户数据,虚增存款金额共计40万元。支取现金后30万元用于炒股,剩余10万元由另案犯支配使用。

  第二次作案发生在1995年4月,李某文同样在复兴路储蓄所的电脑上篡改银行账户数据,虚增存款金额11万元。支取后该11万元用于炒股,并于1995年10月携款潜逃,直至今年5月,被告人李某文向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投案。

  另据中新社20年前的报道,除了李某文,中国银行韶关分行熏风办事处东堤北储蓄所原负责人沈某彪也是案犯之一,两人利用电脑侵吞公款300余万元用于炒股和挥霍,案发后被侵吞公款有179万元未追回。

  最终,经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数额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键词阅读:中国银行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