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银行领550万元央行罚单,四名分支行行长一同被罚

  金融界5月23日消息 近日,绍兴银行收到一张由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开出的550万元罚单。

  罚单显示,绍兴银行存在4方面违法行为类型,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另外,包括两名分行行长和两名支行行长在内的7位相关责任人,也一并被罚。其中,时任绍兴银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王健明,对绍兴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处罚款7万元。

  时任绍兴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内控合规与法律部总经理助理赵建刚,对绍兴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处罚款3万元。

  时任绍兴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吴坚,对绍兴银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处罚款3.5万元。

  时任绍兴银行嵊州支行行长张钢,对绍兴银行嵊州支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处罚款1万元。时任绍兴银行柯桥支行行长张勇,对绍兴银行柯桥支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处罚款1万元。

  时任绍兴银行台州分行行长倪永,对绍兴银行台州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为负有责任,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处罚款1万元。时任绍兴银行温州分行行长李明,对绍兴银行温州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处罚款1万元。

  一季报显示,截至2022年3月末,该行资产总额为1903.7亿元,负债总额为1779.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23.8亿元;经营业绩方面,该行在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01亿元;净利润7.22亿元。

  资本管理指标方面,截至2022年一季末,该行资本充足率12.84%;一级资本充足率9.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26%。

  对外投资情况,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该行持有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5100万股,占其股本比例51%,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该村镇银行近期也收到一张罚单,原因是该村镇银行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违法违规行为,5月10日金华银保监分局对其作出处罚50万元的决定。

关键词阅读:绍兴银行 四名分支行行长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