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营销夸大误导、催收不合规等违规 海尔消金领罚235万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披露,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遭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引发行业关注。

从行政处罚信息来看,海尔消费金融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其中,青岛金融监管局针对其“营销宣传存在夸大与误导、催收方式不合规、贷后管理存在疏漏导致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通过质价不符的收费项目调节收益分配并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等问题,处以105万元罚款;因“人为调整贷款五级分类”,罚款50万元;针对“违规开展同业业务”,再罚50万元。以上各项公司层面的罚款合计达205万元。

与此同时,青岛金融监管局还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罚,此次处罚严格落实“双罚制”,覆盖公司高管、部门负责人及一线业务主管,涉及警告、罚款、取消任职资格三种类型。

一月两罚260万

具体而言,在核心高管层面,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黄应华因“人为调整贷款五级分类”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同时因“违规办理同业业务”被取消任职资格两年。部门负责人层面,时任财务部与金融市场部负责人郭涛,因“人为调整贷款五级分类”被警告,又因“违规办理同业业务”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郭镇德、信息技术部总监吴文辉均因“人为调整贷款五级分类”被警告;消费生态链群高级经理高翔、贷后管理部高级经理胡雨森则因“营销宣传夸大误导、催收行为不当”被警告。此次对责任人的处罚涉及7人,覆盖业务、财务、风控、技术等核心职能部门,合计罚款30万元。 据悉,上述各项罚款累计达235万元,为消费金融行业近三年来的最高罚款金额。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7月4日公布的信息显示,由于海尔消费金融“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该行已于2025年6月25日对其处以25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海尔消费金融成立于2014年12月26日,是我国首家由产业发起设立的产融结合型消费金融公司。其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总收入达31.68亿元,同比增长27.25%;实现利润4.45亿元,同比增长21.9%。

责任编辑:钟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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