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推进农商行统一法人改革 黄河农商行拟吸收合并19家县市机构

近日,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黄河农商行”)发布通知,明确将于4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将审议吸收合并19家县市农商行等12项议案。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宁夏农信系统统一法人改革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公开信息显示,黄河农商行成立于2008年12月,由原宁夏回族自治区联社和银川市联社合并组建,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营业网点最多、分布最广、支农力度最大的地方金融机构,承担着服务地方经济、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职责。

股权结构方面,黄河农商行前十大法人股股东合计持股9亿股,占总股本的51.9%,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其前三大股东均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分别为宁夏惠民投融资有限公司、宁夏农业综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黄河出版传媒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9.42%、8.37%、6.92%,国资背景为此次整合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

经营数据显示,黄河农商行整体运营稳健。2025年上半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4.75亿元,净利润1.13亿元;截至2025年6月末,该行总资产达824.36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1.8%,拨备覆盖率159.45%,各项核心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为吸收合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经营基础。

黄河农商行此次吸收合并动作,是宁夏落实农商行统一法人改革的具体举措。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今年将“完成全区农商行统一法人改革”;此前,黄河农商行在2026年新年贺词中也曾提及,宁夏农商行深化改革方案已获得批复。

据了解,目前国内已有多个省份推进省级农商行统一法人改革,辽宁、河南、内蒙古、海南、吉林等省份已采用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行模式;云南、黑龙江两地农信系统也已明确将以统一法人模式组建省级农商行,省级农信机构整合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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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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