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滇银行重庆分行被罚150万元:授信风险管理失控,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因授信风险管理失控,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被重庆金融监管局罚款150万元;相关责任人刘军、陈凤谦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授信风险管理失控,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

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罚款150万元。

对刘军、陈凤谦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重庆金融监管局

富滇银行于 2007 年 12 月 30 日由云南省委、省政府对原昆明市商业银行实施重组,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正式恢复设立,是云南省首家省级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该行注册资本 66.80 亿元。截至 2026 年 3 月末,富滇银行资产总额 4363.42 亿元,负债总额 4098.85 亿元,净资产 264.57 亿元。全行设立分支机构 190 家,其中省内网点 180 家,实现云南省各州市及昆明主城、郊县全覆盖;省外设有重庆分行及其下属网点共 10 家。

该行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国有股份合计占比约 74.46%。截至 2025 年末,该行前十大股东明细如下: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4.97%(含关联方合计持股 16.67%);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股 13.47%,该股东所持全部股权正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截至 2026 年初相关转让事宜尚未落地;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49%;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79%;福建信通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4.49%,其持有的股权两次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流拍,起拍价 2.57 元 / 股;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4.13%;北京阳光迅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3.68%;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32%;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99%;昆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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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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